第(2/3)页 按照大明祖制,秋分祭月,白丝帛应为十二匹,全羊三头,沉香三十斤! 这份清单上的数量,整整比规制多出了将近一倍! 这是在开什么国际玩笑? 林默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。 这么离谱的错误,别说是太常寺卿,就是一个刚入职两个月的赞礼郎,只要脑子没进水,一眼就能看出来! 礼部那边是集体喝了假酒吗? 怎么可能拟出这种荒唐的单子? 失误了? 不对,这不是失误。 绝对不是失误。 在洪武朝的官僚体系里,祭祀物资虚报一倍,这不叫失误,这叫贪墨,叫欺君,叫满门抄斩! 如果这是一场针对太常寺的陷阱呢? 如果他林默拿着笔,在这份单子上画了押,那就等于他默认了这个数量。 等到秋分那天,物资一拉出来。 御史言官参上一本。 贪墨祭祀物资的黑锅,就会死死地扣在他这个核对账目的九品赞礼郎头上。 到时候,他不仅要被剥皮实草,连带着他在江南老家那不知身份的九族,都得在黄泉路上排队。 “不能签,打死都不能签。” 林默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。 那如果他直接拿起笔,把单子上的数量划掉,改成正确的规制呢?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,就被林默毫不犹豫地掐灭了。 篡改上级下发的公文,越权擅专! 他一个九品芝麻官,有什么资格去改上级拟定的单子? 他这么一改,就等于是当众打礼部和太常寺卿的脸,说他们连个数字都搞不清楚。 这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! 不签字是失职,签字是贪墨,改单子是越权。 咋搞! 思考了片刻,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清明。 《洪武苟命铁律》第十一条:能做事比不犯错更重要。不犯错是前提,能做事是护身符。 第五条:永远只做分内之事,多一分都不做。 什么是分内之事? 核对账目,发现问题,然后上报。 这就是一个底层官员唯一且绝对正确的生存法则! 林默没有任何犹豫,从旁边的笔筒里抽出一支秃了毛的毛笔。 他没有在那份单子上留下任何墨迹。 而是取过一张空白的草纸,端端正正地写下了一份卑微的签呈。 “下官林默,叩禀大人。” “下官核对秋分祭月物资,发现单上所列丝帛、牲牢等物,似与《大明集礼》所载旧制有异。” “下官才疏学浅,不敢妄自揣测,更不敢擅专更改。 惟恐贻误大典,特将原单呈回。 恳请大人明察定夺。” 写完最后四个字,林默放下笔。 不推诿,不掩盖,不自作聪明。 这锅我不背,这风头我也不出,球我原封不动地踢回去。 林默拿起那张签呈,连同那份催命的清单,快步走出了甲字库。 半个时辰后。 皇宫,奉天殿东暖阁。 朱元璋穿着常服,坐在御案后。 太监总管低着头,双手捧着太常寺卿刚刚急递进宫的托盘,快步走到御案前。 托盘里,正是那份物资清单,以及林默写的那张草纸签呈。 朱元璋放下手里的朱砂笔,拿起那张签呈。 第(2/3)页